宿州市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安家落户保障政策
来源:吉屋网
发布时间:2022-08-08 10:57:25
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(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业的)在我市重点产业等领域工作的博士、硕土、本科、其他毕业生,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3.6万元(3000元/月)、2.04万元(1700元月)、1.56万元(1300元/月)和1.2万元(1000元/月)标准按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,在其他企业工作的补贴按上述60%执行
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(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)在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(包括二手住房)的博士、硕士、本科、大专(高职)毕业生分别发放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购房补贴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.5倍﹣3倍